佛子岭镇集镇灯带及沿河景观灯维修工程 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关于印发霍山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导则(试行)等八个文件的通知》(霍政〔2020〕46号)(霍山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发包。经建设单位择优推荐,特推荐您单位前来参与本项目的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发包编号:HSYD-2020-121
2、项目名称:佛子岭镇集镇灯带及沿河景观灯维修工程
3、建设地点:霍山县佛子岭镇
4、建设单位:霍山县佛子岭镇人民政府
5、建设内容及规模:电缆沟开挖土方、模组式庭院灯购置安装、电力电缆、智能控制维修等,工程总造价约9.15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6、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7、工期:7日历天
二、承包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承包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附后)和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诚信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班组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在投标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投标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县招投标项目中确认为中标候选人。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拟推荐承包企业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霍山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导则(试行)等八个文件的通知》(霍政〔2020〕46号)(霍山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本次已按规定确定推荐承包单位。未收到承包推荐通知的承包单位,承包无效。收到推荐函的企业到霍山永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www.hsydgczx.com)下载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等。
霍山县佛子岭镇人民政府
霍山永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
霍山永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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